(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全县公证员队伍建设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组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开展法律服务。
  (七)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司法局内设3个股室:即:办公室、法制宣传股、综合股。股室职责由县司法局在以上规定的主要职责范围内确定,并以正式文件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局长:钟艳红   电话:3660148  地址:上栗县浏万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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