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 刘培泉: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场长 何宜生: 协助书记主持党委全面
工作, 主持场部全面工作,兼管监察、审计、编制、人事工作
 

  党委委员、副场长 彭天才:协助书记、场长分管党群、煤炭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副场长 刘汝来:协助书记、场长分管办公室、林业、财务审批、财税、计划、统计、社保、招商引资等工作。
  副场长 秦 俊:协助场长分管政法综治、信访、花炮安全生产工作。

  一、地理位置
  国营萍乡市鸡冠山垦殖场位于萍乡市北部,上栗县城东部,总场机关驻地位于上栗县鸡冠山乡三垅村境内,距萍乡市区32公里,离上栗县城9公里,全场现有面积3.04万亩,其中山林面积2.8万亩,水田51亩,厂矿企业占地382亩,旱地及其他面积1507亩,境内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较为丰富,据2005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场共有总人口2528人,其中正式职工1103人,(含退休职工342人)全场原有各类工矿、农林企业共16家。
  二、历史沿革
  为响应和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开发山区,建设山区”的号召,1956年春省林业厅派出林业技术人员与萍乡县委、县政府派出的机关干部一道在现鸡冠山乡境内垦荒造林,于当年7月成立江西省鸡冠山林场,由省人民政府管辖,至1959年,鸡冠山林场已拥有国有山林2万多亩,1959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鸡冠山林场扩场为“萍乡市(县)国营鸡冠山综合垦殖场”后更名为“国营萍乡市鸡冠山垦殖场,隶属萍乡市人民政府管辖,正县级建制,下设鸡冠、棕树坡、罗家寨、杨歧四个国营林场,并组建了一个煤矿、一个农机厂和陶瓷厂。随后,市人民政府又将场部附近几个公社的企业生产大队划入垦殖场管辖,1971年,建立县级上栗区后,鸡冠山垦殖场行政上属区人民政府管辖,业务上属市农垦局管理,实行双重领导,1984年11月,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鸡冠山垦殖场实行“乡、场分设”,鸡冠山垦殖场整体划归上栗区人民政府管辖,正科级进制,国营萍乡市鸡冠山垦殖场。建立以后,农垦经济的崛起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至2005年,场属各工矿企业累计实现产值近6.5亿元(1960---2005年)上交国家税收累计4000多万元,集体农田基本建设投入达120多万元;修筑乡、村公路总里程60多公里,架设高压电路50余公里。
  三、全场现状
  鸡冠山垦殖场划归上栗县委、县政府管辖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垦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十分关心农垦企业职工的生产和生活,特别是近两年来,通过一系列的工作举措,全场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势头日渐好转。场党委下属5个基层支部的基层组织工作扎实开展,场工会、团委、妇联工作,开展得各有特色,基层的党建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全场共管辖工矿企业7家,其中煤矿企业4家,边炮烟花企业3家,正朝着强劲的发展态势稳步前行。

 

   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矿产管理办公室、花炮安全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税收征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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