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市用地的选择及发展方向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1 、禁止建设区
对生态环境产生关键或决定性影响,若因不当使用而造成资源环境不可恢复性破坏的区域,或因生活环境品质与安全的需要而划定的区域,该区域原则上不宜进行开发建设。包括:地形坡度大于 30% 的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交通运输通道控制带、生态绿地等。
2 、限制建设区
因某种环境敏感性或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而需限制土地使用类型和开发强度,其开发行为必须经严格审批方可进行有条件开发。包括:地形坡度大于 15-30% 的地区、城市发展备用地、一般农业用地、潜在灾害区、新农村建设区。
3 、适宜建设区
适合城镇与乡村建设开发的地区。包括中心城区、中心村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4 、已建区
指已建设完成的区域,主要是改造建设。
5 、城市绿线
规划根据用地布局、规定标准确定的绿地主要为防护绿地、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6 、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主要为万寿宫、妙清寺、瑶金山寺,规划确定其周围 30 米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周围 100 米内建筑高度控制在 25 米内。
7 、城市蓝线
城区城市蓝线主要为栗水河、金山河、南源河、夭埠河以及石洋水库、渌塘水库。
8 、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主要包括自来水厂、公共停车场、污水处理厂、燃气储备站、变电站、消防站、环卫所、邮电局、电信局、广播电视台防洪堤、防洪闸等基础设施用地。
第二十四条 规划区范围
为使城市长远发展有条不紊持续地进行并与中心城区合理衔接,规划认为有必要控制一定区域范围,本次规划打破现有乡镇用地界线,东至石洋、卯田,西至新建山背;南至永红,北达金山简村,规划区面积为 32.2 平方公里。
第七章 城市空章结构与功能分区
第二十五条 城市空间结构
以栗水河、金山河自然分隔,规划上栗城区未来形成 “ 两江三岸四片区 ” 的城市空间结构,并以 “ 五纵六模的城市主干道,紧密联系城市各功能区。
两江三岸:是指中心城区由栗水河及金山河分隔成三大片区。
四区:是指中心城区分为三个功能区,即城南区、城北区、城西区和金山区。
第二十六条 功能分区
1 、城北区:栗水河以北,金山河以南的区域,为现关老城区,是集行政、商贸、文教于一体的综合区,区内安排有县级行政中心、县委党校、上栗二中、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是未来城市的主中心。
2 、城南区:栗水河以南,高速公路挂线两侧,为商贸、物流、休闲、旅游接待服务区,区内安排有城市公园、特种产品交易中心、商务酒店等,为未来城市次中心。
3 、金山区:为现状金山镇区,远期为中心城区的城北组团综合区,安排部分一类工业用地。
4 、城西区:为工业区,安排动漫产业园及其它工业,为城市的产业基地。
第八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二十七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老城区平安北路一带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在高速公路挂线与平安南路交叉口安排一处办公信息中心,满足远期城市商贸办公用地的需要。
2 、商业金融用地
( 1 )结合城市对外交通建设,在萍栗高速上栗挂线出口地段布置一大型花炮交易中心。
( 2 )在栗水河以南结合现有贸易商业广场规划一处以食品、轻工产品为主的商品交易中心。
( 3 )在城北长途客运站对面李畋大道两侧安排一处大型专业市场。
( 4 )规划胜利南路为商业街。规划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106.96 公顷。
3 、文教体卫用地
( 1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规划在城北行政中心东端府前路两侧安排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在城南新区安排一处体育用地,成为上栗县城现代化体育中心。
规划结合城南公园的建设,在公园北端山脚下新建一傩文化园,展示上栗县悠久的傩文化历史。
( 2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在城南新区增设一所普通中学,规划在城新区新增二所小学。
( 3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在城南新区萍栗南路东侧新增一所综合性医院。
第二十八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安排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分为 4 个居住片区。
1 、城北居住区:该居住区位于栗水河以北,金山河以南,用地面积 129 公顷,安排居住人口约 4.6 万人。
2 、城南居住区:该居住区位于栗水河以南,迎宾大道以北,用地面积 108.81 公顷,安排居住人口约 3.9 万人。
3 、金山居住区:该居住区位于金山河以北,用地面积 42.07 公顷,安排居住人口约 1.5 万人。
4 、迎宾居住区:该居住区位于迎宾大道以南,用地面积 56.19 公顷,安排居住人口约 2 万人。
第二十九条 私人建房用地的整治
为提高土地利用率 , 增加土地收益 , 促进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 为市民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 规划严格控制私人建房 , 在城市各片区划出相应地块作为村民安置用地 , 并采取相应对策整治。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满足广大中低入居民购房要求,规划安排适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50 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套型建筑面控制在 60 平方米左右。
第三十一条 旧城改造
规划保留栗水河南街老城区,并划出一定范围为古城风貌展示区,此区保留现有的街巷空间形态,原汁原味地展示当地的风土人情。
第三十二条 工业用地规划
考虑到上栗县城的实际情况,结事城市主导风向,规划在城西区安排部分一类工业用地,为结合现状并满足烟花鞭炮生产的特殊要求,规划在城市外围东北部远离中心城区地段安排少量工业用地,并要求做好防护隔离。
第三十三条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于工业大道与高速路挂线地段结合商品交易中心的建设一处普通综合性仓储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
代号 |
代号 |
面积 ( 万平方米 ) |
比例 (%) |
人均 (M2/ 人 )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1 |
R |
居住用地 |
320 |
335.27 |
67.17 |
29.45 |
55.17 |
27.94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62.45 |
194.40 |
13.11 |
17.08 |
10.77 |
16.20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 |
16.33 |
24.24 |
3.43 |
2.14 |
2.82 |
2.03 |
商业金融用地 |
29.12 |
106.96 |
6.11 |
9.39 |
5.02 |
8.91 |
文教体卫用地 |
17 |
63.10 |
3.57 |
5.55 |
2.93 |
5.26 |
3 |
M |
工业用地 |
17.84 |
228 |
3.74 |
20.03 |
3.08 |
19 |
4 |
W |
仓储用地 |
4.3 |
12.80 |
0.9 |
1.12 |
0.74 |
1.07 |
5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0.6 |
32.10 |
2.23 |
2.82 |
1.83 |
2.68 |
6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10.8 |
36.27 |
2.27 |
3.19 |
1.86 |
3.02 |
7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35.7 |
161.67 |
7.49 |
14.20 |
6.16 |
13.47 |
8 |
G |
绿地 |
13.46 |
136.25 |
2.83 |
11.97 |
2.32 |
11.35 |
共中公共绿地 |
11.7 |
116.85 |
2.46 |
10.26 |
2.02 |
9.74 |
9 |
D |
特殊用地 |
1.23 |
1.74 |
0.25 |
0.14 |
0.2 |
0.15 |
合计 |
城市建设用地 |
476.38 |
1138.5 |
100 |
100 |
82.13 |
94.88 |
备注:中心城区 2006 年现状人口规模为 5.8 万人,远期到 2020 年规划为 12 万人,规划区用地范围 32.2 平方公里。
第九章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三十四条 对外交通规划
1 、区域交通
上栗县域内有两条高速公路(沪瑞高速、萍栗高速)经过,其区域大交通优势较为明显,处理好对外运输与城市内部交通之间的关系,建设与萍乡、湖南、宜春间便捷联系的交通网络,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2 、公路
以 319 国道、浏万公路为主要骨架,以城区为中心,完全实现乡乡通油(水泥)路,实现村村通公路,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以上,逐步实现村级公路标准化、油(水泥)路化、联通化。
4 、中心城区对外交通
中心城区对外交通主要由迎宾大道(萍栗高速外挂线)、李畋南大道( 319 国道城区段)及浏万路东段承担。
第三十五条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1 、道路等级分为三级:即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
2 、城市路网
根据中心城区地形条件及中心城区现状道路网络,规划采用方格网状和辐射状城市道路骨架。规划城市干道路网密度为 3.90 公里 / 平方公里。
3 、城市广场
规划保留现状大地红广场,在城南区和金山区分别新建一广场。
4 、长途汽车站
保留现状长途汽车站,规划在城南片区萍栗南路西侧新规划一个长途汽车站。
5 、停车场
保留城北区现状公共停车场,同时在金山区新设 1 个社会停车场;在城北区新设 1 个社会停车场;在城南区新设 3 个社会公共停车场。
6 、保留现状 4 处加油站,同时规划在金山片区北入口增设 1 处加油站。
7 、公共交通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在萍栗南路新建公交公司兼公交保养场(已征地),规划在金山片新建一处公交保养场,规划城区设 4 条公交线路。
第十章 绿化与景观规划
第三十六条 绿化体系建设
上栗县绿化系统由点的绿化、沿河绿化、生态绿化体系和防护绿地体系四个层次组成。
第三十七条 城市风貌区
规划城区将展现城北行政风貌区、城南商业居住区、成西工业风貌区三种风貌,着意塑千功能区的个性。
第三十八条 景观视线廊
规划城区有六条景观视线廊,其中四条城市景观廊,两条水景景观廊。
第三十九条 水体的利用
为更好地充分利用栗水河、金山河以方便于市民的休闲娱乐,将栗水河进行景观改造;同时要加强对南源河、夭埠河的改造,疏理河道,结俣两岸的景观建设来完善防洪堤。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条 主要规划指标
1 、规划城区内设环卫所一处,占地面积 0.62ha 。
2 、环卫车辆按居住人口万分之二标准配备,约需 24 辆。
3 、垃圾产生量以 1.5 公斤 / 人 · 日计,则全城区的日产垃圾约 180 吨。
4 、生活废物日清运率达 100% ,无害化处理率 80% 。
第四十一条 环卫设施规划
按服务半径要求设置垃圾中转站实现一级中转,规划在城区布设垃圾中转站七个。
商业街道及主要干道公厕分布间距为 300-500 米,一般街道为 750-1000 米,新建居住区为 300-500 米,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公厕数不少于 3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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