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PX0203/2023-00206 发文机关: 上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2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上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栗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发改委)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上栗县平安北路55号,电话:3661305,邮编:3370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栗县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萍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上栗县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2021年将“十四五”规划、脱贫成效专项调查等国家发展重大工作决策予以公开、决策方案意见征集形式、统计法律条款等情况予以公开。

2.管理公开

局室领导干部、人员分工作出调整予以及时公开。

3. 服务公开

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政策文件22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动态14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9条,重点领域23条,新版行政执法7条,职能机构1条。

4.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每年公开一次财政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委及时准确处理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度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常规工作,确定网站管理员和分管领导,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部门动态信息公开、上栗发改微信公众号等各项工作,有效确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共同配合。

(四)平台建设

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平台设在上栗县人民政府网,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其次通过上栗发改微信公众号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并接受监察部门和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经常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的信息发布的管理审批,严格按照“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了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由委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加强对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查缺补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信息网上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2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务公开信息总共82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方面工作还须进一步改进。主要问题表现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迟缓等。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股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联系,对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强创新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